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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吗?」的疑惑。因为好坏,通常以一些技术规范为界线,作为是否是艺术作品的衡量原则。可是,没有好坏,我们就无从判断起。然而为何要以好坏看待艺术?为何一定要以好坏看待这个世界呢?难道一切事物都非判定好坏不可吗?美学理X的另一个任务,旨在揭开好坏背後的道德结构的同时,就是把「好坏判断习X」推向不以好坏判断的诸多途径的开发上,一个不存在有所谓标准,也没有所谓「作为艺术作品就应该这样」的范式之开放世界。
换言之,就美学理X而言,并不是所有在画廊、艺术中心或美术馆展示的东西,就必定是「艺术作品」。
有资格说「艺术作品」,并不取决於一种表达型式的条件。是否是「艺术作品」,仅建立在一种对艺术的动机上,包含艺术家的动机以及对此进行一种「合理的评估」évaluatioinence的理论者动作。
是否具有艺术动机的质疑或评估,首先出现在近代欧洲,而且集中在绘画领域,原因是绘画一直以来被视为文化艺术表徵,它在传统时期的样式和作为艺术身分从来没有被怀疑过。但随着时代变迁,「一定是艺术作品」的问题,在Duchamp和Warhol的现成物举动下,成为美学理X的论述议题。
为了扞卫这个革命X的越界,排除艺术作品与美感监赏必然挂g的原则,Adorno提出「今天唯一可算是作品的,是那些所谓非作品的东西」Adorno1962:42的评价动作。从Adorno这样的美学理X案例,可以看出,他同意在艺术解放时期,「只要没有任何先天的定义说艺术作品一定应该要怎样」,那麽就更没有理由去消灭所有艺术定义的评价准则。因为一件艺术作品或一个行动之所以让人感到兴趣,应是它们符合了一定的条件。这不涉及到,以这样或那样先天规定为名,才给予所谓艺术作品的称号;也不涉及根据某些判准来判定好或坏作品。那里涉及的是「评估面向」。也就是,按Adorno的例子,与艺术发生关联,包括艺术家动机问题,应取决於具有思想预测的「评估面向」,但其前提是艺术家另类的动机。
因此理解或扫视一件艺术作品,通常会以某一个预期的思想动机为名,预先知道了整T问题X的朝向。就像Adorno以非美感或非同一X观点描述作品,使用大量的美学批评、历史观点、文化问题和社会事件组成,g勒「新艺术模态」的可能。这些模式和技术包括了描述、批判和论述,并不具美感欣赏成分,也不在於提出一种意义具有一种一般化的合理的意义,而主要是能激起各式各样的艺术问题讨论。
像这样综合描述批判和论述,致使美学属於从一种客观的、外在的或外延的态度,到美学知觉perceptiohétique的过程:以搭盖非定义X的讨论场域为目的。在这一切都开放的场域里,唯一反对的是接受X欣赏、道德X的断定和某种支配X的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