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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活埋(2/3)

所以我索X不躲了,选择直接现

只是就在我想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全一震,我赶将资料翻阅回中间,那也是我刚才匆匆瞄过,手机迅速拍下的其中一页。

就在我到这里同时,我耳闻到档案室大门被人开启的声响,接着便是充斥安静室内的革鞋底踩踏地面的声音。

那脚步移动得很缓慢,时而停下、时而前,多数人都会推测对方也跟自己一样是到档案室找资料的,但此刻的我却神经绷,然後慢慢地将手上案件资料归位回档案架上。

我拿着资料靠在架旁,在完成拍照存档後读起了内容。

突然间,我的目光在某个内文段落停了下来,并皱起眉

有了前次经验,这一次我很快便知自己正遭遇什麽。

我嘴上嘟嚷着,肾上素持续令我亢奋,促使我快速翻阅资料。

基本上这笔资料内容大多与公开资讯相同,只是我想不透这起案件如果以最後一名受害者现後宇凶嫌停止作案来看,也才只过了两年,别说是时效了,甚至连「冷案」都称不上,那现在把资料全归档在这,是否意味着警方已经认为风已过,凶手也不再犯案,所以将其搁置了呢?

定拍下了内容。只是很遗憾的,不知是否故意设计的机制,在档案室内,手机完全收不到讯号,所以令我暂时打消将资料传给其他人的念。对象是除了与我同组的组员,还有父亲、晨学长以及孟欣学妹,他们都在我的「殉职後代理人」名单内,虽然我也不知这样是否也会连累他们被凶灵纠缠,但现在我顾不上那麽多了!

案时间长达两年,失踪nV学生共计三人,无论是人或屍T都没有被找到--」

我说过了,我的时间不多,而且情况危急,只是没想到事情会来得这麽快。估计在这狭小的密闭空间中,我也躲不了多久,基本上,对方只要知申请钥匙的人是谁,我宇文也是藏不了的。

另外──

这的确是很值得思考的,而且巧妙的与我的「人为阻碍」假设可以连结的上。

另外换个角度想,如果警方早就知凶手是谁,那麽这起案件自然也可说是不需再调查了。

然而当我决定这麽後,迅速走过陈列的档案架,准备要与迎来的脚步声主人面对面同时,下一秒我却发现自己踏了一座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

「对了!莫非监视没有拍到相关画面吗?」

当初许孟谦会被警方问话,在於他被人看到曾现在案发现场附近,所以才被锁定为重要目击参考人,时间是在晚上八左右,被民众看到其现地是在公园旁的便利超商外。

的确,那里是市内最大座绿荫公园,晚上更是人迹罕见,只是於附近补习班下课或在公园旁车站下车的学生都须经过那里的外围路,确实是歹徒掳人以及用来掩盖罪刑的好地,也就是所谓的治安Si角。

询问目击嫌疑人,就读OO中的许姓同学表示自己只是恰巧在那个时间经过案发现场附近,故无法认定是否目击三名作案男X的掳人过程,基本上这位就是百货公司案的受害人许孟谦了吧?就跟博辉所提供的资料一样。

「果然是我所认为最棘手又麻烦的状况啊……就跟那莫名其妙会没画面的路监视一样。」

这是发生在最後一名被害者现後的那时候吧?也就是两年前最後一名逃过歹徒毒手的那名nV学生,向警方公开指掳人犯嫌为三名年轻男X之後。我放下资料据上的描述思考。

或许我能藉此躲过跟那个档案室的人接,但我不确定,说不定只有我能看到这个场景,对方只会狐疑盯着神且站在原地的我。

我突然脑中闪过这一,但果然翻阅资料後没有找到我想要的答案,接着便不禁失笑认为自己跟监视还真不对盘,另外也想到,若是有监视画面,也不需要那位nV学生提供歹徒特徵给警方吧?

该名许姓学生於接受警方问话三天後,连同家人一起失踪,发现者为同班的陈姓、林姓、庄姓、郑姓四名同学,以及h姓班导、受通知地方派所员警。



「最後一名nVX被害人,於公开歹徒声音与型特徵後,於一周後失踪。这不就是没有对外公开的资讯吗?别跟我说是想连同那名目击学生的失踪案,为了减轻外界施加在警方压力,所以才隐藏下来的啊!这名nV学生姓名是……詹亭滢?」

我再度被带「幻境」中了,而且是极其突然、毫无预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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