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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3/4)

铺,或者草坪,踩不到硌脚的东西,于是我光着脚逃跑。

我带了平时努力磨尖的牙刷当武器,不是为了攻击,是为了逃跑失败时用于自尽,我可是完全豁出去了,才有足够的勇气逃跑。

跑出房屋,跑到草坪上的时候,我听到庄园主人的声音,那个男人的声音我再熟悉不过了,他叫道:“黛西,撕碎她。”

我知道他不清楚我的名字,是的,尽管是人类,但我们是随时弃用的廉价物品,我的地位在他养的狗之下,命如草芥。

夜sE深沉,万籁俱寂之中,他的声音响亮得如同惊雷,我仿佛被雷劈中,听到声音时踉跄了一下,再继续拼命往前跑。

由于慌乱,人在逃跑时容易跌跤,我也是,没跑多远就跌倒了。

那一跤跌得算是运气爆棚,我不知道那条恶犬已经追了上来,它的速度远超我预期,一个扑咬,就要把我撕成碎片。我突然跌倒,正好使它扑了个空。

它是大型犬,站起来有一人多高,我见过它一口咬断nV孩的腿骨。它扑人的势头很猛,因为扑了个空,它的位置换到了我的前方,与我间隔一只狗的距离。

当它朝我扭过头,我抓起泥土朝它脸上扔。

心脏跳得很快,似乎全世界的生物只剩下我和它,我盯着它的双眼,那双黑夜里会发出幽光的眼睛,就像此刻坐在我面前的席巴。

那时我什么都没来得及思考,身T率先动起来,握住我唯一的武器,一把磨尖的牙刷,刺进最显眼的目标,刺进它发光的眼睛里。

紧接着,我抱住它的脖子,其实是勒,因为我力气不够,就变成了抱着。

牙刷如果能通过眼睛,刺穿它的大脑,我就赢了。

可惜没有,它一边嚎叫,一边疯狂甩头,我SiSi地抱住它的脖子,不让它把我甩下来。

人类能站在生物金字塔顶端,靠的是发达的大脑和灵活的双手,那是普通野兽远不及人类的地方。

m0到它脖子上的项圈,使我有地方着力,抓住项圈,腾出一只手握住刺进它眼睛里的牙刷,用尽吃N的力气往里又T0Ng又搅。

不知道过了多久,恶战结束,我才发现腿上被它留下了深可见骨的抓痕,其他擦伤碰伤都算是小伤。

肾上腺素的效果减退,剧痛袭来,我没有力气把牙刷从狗的眼睛里拔|出来,那支牙刷几乎全部刺进去了。仿佛灵魂已经不在,我拖着腿,无望地往前走,往前走。

走一步,爬三步,我昏Si过去。

当我醒来,伤口被包扎处理过了,我躺在床上。

照看我的nV仆通知了庄园的主人,那个男人抚m0我的头发,说很欣赏我,就像他不久前抚m0我的身T,说我是个可Ai的nV孩一样。他将一把餐刀交给我,叫我快点好起来,叫我抓紧时间熟悉这个玩具,下次他想要在适合观影的地方看我和猛兽来个你Si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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