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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巧(2/2)

警方便找到了这个叫郑伟的人,郑伟目前在蓝湖区一个饭店学徒。经过郑伟介绍,原来郑新还是经常和他一起玩的,他们晚上基本上都是不着家的,留宿在一些通宵的网吧等地方。

在重大立功表现的期许下,大壮绞尽脑,终于想起一个细节,他卖那张份证的时候,看了一那个名字,因为份证上的名字和他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同名,所以他记了下来。

立即照警方的要求,从屉里拿了几张份证,但是实在也记不清,当晚那个人卖的是哪个份证了,可以说,他其实也并不关心这些。

但是这句话却极大地引起了警方的兴趣,如果把染血的衣服放到江里洗过,很有可能就会是这个样吧?

至此,找到郑新,变成了办案的下一步目标。

大壮其实也记不清那个人究竟长了个什么模样,因为正面锋的时间很短,跟踪看的是后脑勺,追抢看到的也是后脑勺,就连把人到墙角抢劫,看的还是后脑勺,唯一就是说了一句,那个人很瘦,上穿的衣服全是的,还有些泥

后来在网吧打游戏的过程中,他们结识了一个名叫张晓龙的人,三个人在一起玩了一段时间。

倒是提供了一个情况,说这个人隔三差五会到这家网吧来,但是每次都是一个人,叫什么名字也确实记不清楚了。

因为都没有什么固定收,上网烟喝饮料吃饭这些都是需要钱的,张晓龙不知从哪里学的野路,就带着他们俩去拉车门,开始五块十块的,郑伟还没什么觉,突然有一天,他们碰到一个把包放车上没拿走的,里面有两三千块现金。

份证上的信息显示,郑新时年二十一岁,是蓝湖区下辖红山乡人,经过调查了解,这个郑新和死者张晓龙从小的经历十分相似,都是留守儿童,跟着爷爷长大,初三辍学,后来也是经常不着家,家里人都不清他究竟靠什么生存,本也联系不上他。

在对郑新的调查中,警方了解到,他前几年有个经常厮混在一起的朋友,名叫郑伟,和他一样都是红山乡人,两个人好几年都是同,过年过节都凑在一起玩。

警方听到张晓龙的名字,睛瞬间都亮了,这案千回百转,终于找到了一个和死者有关系的人,而且在案发当晚行迹十分可疑。

经过审讯得知,此人名叫大壮,时年二十四岁,虽然没有去过,但是也一直靠捞偏门维生。

无论如何,还是要找到这个大个,持械抢劫也是刑事犯罪。

于是情报研判大队的民警开始分兵调查这个人的活动轨迹,潘队则派人在网吧便衣蹲守。

那两个人就鄙视他,三个人产生了分歧,就这样没有在一起玩了,郑伟被家里的亲戚带到饭店学徒,至于郑新和张晓龙,继续在外面厮混。

大壮确认,份证上的名字叫郑新,并且从网来的一摞份证里,找了那张份证。

三个人狂喜,一顿胡吃海喝之后,郑伟突然觉得一阵后怕,这么大数额,这就是犯罪了吧,他虽然比较调,但还是胆小,就躲回了家里。

那个人第一反应就是跑,大壮一直追到三合路路才把他抓住了,就现了监控探里的一幕,他当时也想反抗,但是奈何大壮上有刀,力量也比他足,把他到了街对面的暗,抢到了包,然后就让他走了。

有可能就是他抢来的包里的。

大壮抢劫之后仍旧敢大摇大摆来上网,完全就是因为他抢来的那个包里,本就没有什么钱,但是有张份证,还有张火车票,大壮把份证和那碎钱拿来,就把包随手扔到了街边的垃圾箱里,然后把份证拿去网吧换了钱。

警方本来以为这个人作案之后肯定会看看风声,不会那么快就又跑到这里来上网,哪知果然如同网所说的,隔天凌晨两,他便了网吧,被警方当场抓获。

在监控录像铁的证据面前,大壮如实代了当天的经过,他是在滨江大夜市一条街界附近看见这个被抢劫对象的,当时这个人一直贴着滨江大影往前走,大壮的“职业经验”,这也不是个什么“好鸟”,大壮缀着他快走到了三合路,那一段比较冷清,大壮果断手,让他上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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