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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哥看我文中提到,曾问我要不咱们去你那个老家看一看,我拿没什么好去的拒绝,可跨年前,我自己一个人偷偷当散步去看了。
在那半山腰,我看向那曾让我记挂多次的风景——
低矮山脉倦怠地趴伏在远处,旺盛日光把山的绿植直接烘得泛着灰白,无云晴空很不赏脸地单调着,山前突兀地伫立着以前所没有的高耸建筑群,把本就普通的山色挡得更加无趣。
好矮的山,好毒辣的太阳,好煞风景的新发展。
我费劲吧啦地强忍腿酸回到这里,一切突然显得好不值得。
我去的路上还想着能借这趟腿脚,在文里细致地描写山的景色,用景色来给全文做个首尾呼应呢。
好险没答应前夫哥一起来。
记忆里的山,明明更高更大,更青绿明媚来着。
真没劲啊。
这会不会也是前夫哥寻求复合的最终心情呢——费去时间精力,所得却与所想完全不同。
当然区区一程脚力与他那么多的付出相比是不对等的,可这种虚无的怅然,我想我体会到了。
我那时猜想有没有可能是时间不对?我小时候看那山,多半是在下午五六点,太阳不比现在光芒四射,要再弱上不少。光照毕竟对景色是很重要的,于是我又等了一段时间,玩了玩手机,探索了一下童年旧迹。等到四点半多些,我又小抱期待出来看山。
没太大变化。
平淡得让人觉得失落,我惭愧到想说“原来不过如此”。
我反而有点释然了。
自言自语安慰着自己,我想叹口气,下意识说出“算了”,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又犟了起来。四下无人,我特别蠢地指着那山,朝它说悄悄话:
“我下次再来看你!你最好给我做足准备,别不识抬举!”
然后我启程回家,因为脚实在太累,我在路上借了亲戚家的电动车。
好享受骑着电动车回家时的朗风。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就算偶尔会有蚊虫撞到脸上,也不太会冲淡心情的愉快。另选的归家路上,路的裂痕里生了很多细密野草,路两侧是开阔的农田,农田外是葳蕤青山和碧蓝如洗的无云天色,有人在路旁步行回家或者是散步,山上的信号塔有序地闪着光。
靠近家的路段有两排特别爽眼的扶桑花,阳光萃得浓郁的一片绿里,绽着光彩夺目的鲜亮正红。我奇异冬日里居然能遇见这样的盛放,心情大好,停车趁没人看我偷偷摘了两朵,一朵像小时候那样抽出蕊来吸蜜,一朵小心地收在衣袋里。
那朵本想放小屌头上做摆拍的扶桑花,现在已经干在了我广州住处的洗手台,皱巴巴地失了颜色,像前夫哥送我的玫瑰一样再无娇艳而我不舍得丢掉。
那场去往山前的路程,我终归没看到渴望的山间晴。果然已经别过的风景,还是别再对它做期盼和等待,这些往昔里发生的一瞬再一瞬,也只有留存在记忆里,才能永远耀眼地朗澈在心。
所以廖峮朗,你可以像我等天色变晚一样等。
等一个你终于想出办法的未来;或等一个我们各自都孤独终老的未来。
但最大的可能是等来一个,我们某一方甚至是双方的坚守都油尽灯枯,于是再寻新的心之所向的未来。
那没什么不好的,只是我不建议你这样驻足原地。你的等待,很有可能像我等山景再现一样毫无用处,最终结果并不能合你心意,还白白浪费了你时间。
别怪我话锋一转连看一座山都能做理解,赶紧迈步向前吧,你的人生依你所说,可是一万次翻山越岭呢。山间晴也并不多值得留恋,你想看的,终归是更壮丽的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