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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9)(2/3)

没错,季漓此时已经被老祖宗博大的周易文化所折服,认定了自己命定之人必定是个属鼠的。

他当然不会就此认输,而是借着酒劲开玩笑似的调侃:

叶执初眨了眨,不明所以。

如果叶执初没有听错的话,年轻人说的那句话似乎是

哥哥我喝多了,你快过来接我~

去死。

你就不能让我省心?耽误我学习。

设成了快捷键,叶执初觉得两个人的关系一定不一般。

哎呀,陈戈,这孩正用很恐怖的神盯着我看呢。

叶执初轻轻他的发,睛里的温柔像能够挤来:

在他的心中有着不一样的地位,但是,他无法确定那是否可以称之为情,更多的,应该是年少时的依恋与遗憾?不过,叶执初的确是有影响到他的审,他之后往过的为数不多的对象,上多多少少都有着叶执初的影,当然了,赵郢除外。

第二天,季漓捶了捶酸痛的脑袋,缓缓睁开了睛。

他真的会来接你吗?叶执初觉得有些不放心:

电话那,年轻人简短回复了一句,就有剧烈的寒从电话那传了过来,然后,电话就被暴的挂断了。

会来的,会来的,陈戈捂住嘴,语气就像是炫耀自己家考上清华的儿一样:

连地址都没问你......果然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可惜,不争气,大脑也不争气,醉态挥之不去,他只能破罐破摔,打着卷朝电话那卖萌:

这是一场两个1之间的无声战斗,以季漓喝多了视线有些飘忽而收场。

不能这么看你季叔叔,不礼貌。

说完,他打了一个酒嗝,迷迷糊糊掏手机来,只了1号键,电话便打了去。

小......小安,

等等,他为什么又想起赵郢来了呢?他们两个又没有在往,他只不过是卖赵董个人情帮赵董照顾儿而已。更何况,赵郢又不是属鼠的,过来瞎参和什么劲儿呢。

哎呀,生气了呢。年轻人啊,气就是比较大呢。

燥不说,裂也姑且算是小事,最令他接受不了的就是前这

叶执初倒是还好,从很久之前他就是一个比他外表更有酒量的人,再加上这几年的锤炼,他不敢说千杯不倒,喝赢一位总坐办公室的医生和一位有属下挡酒的总裁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们小安啊,是个嘴的好孩呢,他不会丢下我不的。而且啊,无论我在哪,他都会找到我呢。

喝酒的时候整个人飘飘忽忽在云端,仿佛可以忘却一切烦恼,可宿醉后第二天的觉就不那么妙了。

果然,没多一会儿,一个大,穿着米开衫,浅蓝衬衫领,下,脖上夸张的挂着价值不菲白耳机的年轻人满脸不的走了来,径直来到陈戈这一桌,打量了一叶执初,发现对方跟陈戈一样是个0后又看向季漓,然后睛死死盯着他,郁之气由内而外散发来。

说完,招呼都没打就扛着陈戈离开了。

季漓话还没说完,就又了过去,正好倒在了叶执初的怀里。

陈医生,你家住在哪里啊?叶执初推了推在椅上呼呼大睡的陈戈,问

老朋友,或者说是老情人,见面并没有那么的尴尬,而且也有很多的话题可聊,聊曾经的好,聊彼此缺失的时光,只要不去碰当年不愉快的那一段,都不会让彼此难堪。再加上有一个很会察言观的陈戈在一旁,这顿酒喝得所谓是宾主尽,酣畅淋漓,不知不觉的,季漓和陈戈两个人都喝多了。

季漓在睡梦中受到这样的视线,突然惊醒,他睁开睛,神与那年轻人在空中碰撞,似乎了剧烈的火

于是,唯一清醒的叶执初便担负起了送两个醉鬼回家的任务。

一听这话,席简安的神更冷了,也懒得搭理其他这些人,他脆一把将陈戈捞了起来抗在上,冷声

现在这些年轻人,都很有个啊......

陈戈不以为然,他眯睛嘻嘻的朝着叶执初笑了起来,用与其说是无奈更像是溺的语气说:

小安!陈戈摇晃着站了起来,拍了拍这个比自己了不少的年轻人:

第四十三章王二麻终于有了姓名3

电话很快就被接听了,陈戈猛地气,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儿,还故意捋了捋,想要摆脱上的醉态:

喝多了以后,还是那么的可啊......

没事儿,执初哥,我......有人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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