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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这样一
违背人权思想、拉大贫富差距、继而激化阶层矛盾的
姓制度
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可在《
法典》的影响下,天竺
姓女
是不能下嫁给低
姓男
的,所以也就只能通过低
姓女
来嫁给
姓男
来达成
姓属
的晋升。
可是如此一来,虽然是将“
姓”之间的差异在玄学层面上达到了平等,但也
一步拉大了
姓与低
姓之间的差异。
从本质上来说,
现于公元前565年左右的佛教其实是抵制“
姓制度”的,
现的时间
甚至还比天竺史诗《
诃婆罗多》要早一百多年。
然而比较神奇的是,天竺的“
姓制度”却一直这么延续了数千年,在此期间哪怕是经历过宗教改革亦或者外来文明
侵什么的,就好比佛教的“四姓平等”以及英国对天竺的
民等等,“
姓制度”却依旧岿然不动,彷佛压
就没受到什么影响。
因为阿育王在执政晚期时对宗教很重视,且并不仅仅只是佛教,而是追求治政宽容和非暴力主义,也就是多
宗教可以同时并存,那么佛教的“四姓平等”势必就会跟“
姓制度”形成一个明显的对冲,而阿育王又想让多
宗教达成一个协调,也就是要去除这些冲突,那么怎么办呢?
天竺那一系列的“索奁焚妻”事件,也就是“家
谋杀”的桉例便是因此而来。
但是这并不容易,女方家
需要支付
昂的嫁妆不说,还有可能面对男方家族其他成员的抵制甚至是谋杀,因为如此一来,虽然看似是女方家
付
了最多,但实则女方家
却会成为最后的受益者,而男方家
则会因为接纳低
姓而影响到自
姓在同阶层社
圈
中的社会地位。
这个制度的
现,也就直接导致原本还可以通过互相
通来晋升“
姓”属
的途径变得更为单一,在家族中的男
只能继承父亲
姓情况下,该如何才能完成
姓晋升?
所以为了防止有人在这一辈
想方设法的突破“
低
姓”的界限,婆罗门阶层又制定了一
《
法典》,提
了一个名为“阇提制”的制度,即一
可以把各阶层从事的职业以法律形式固化的制度,从而使得天竺的各个
姓相继开始自我封闭,尤其是在
姓阶层中最为明显。
如果将其
用到天竺
姓制度之上,大概意思就是这辈
是低
姓不要
,因为低
姓上辈
都造孽了,所以得通过一生的经历、为人
世来修行,也就是赎罪,那么下辈
就可以继续转世成
姓了。
然而
姓制度并没有因此而越来越式微,反而被
化了。
最为关键的是,阿育王所提
的这个多宗教并存的政策也成了以后天竺君主的惯例,后续那一系列以这个政策为基础的“
回转世说”或者《
法典》什么的,也因此而得以长期留存,时时刻刻的影响着每一个天竺人。
中,也就是婆罗门、刹帝利、以及吠舍三个社会阶层。
从而使得“四姓平等”与“
姓制度”在发展的步调上达成了一致,毕竟不
咋说,即便
姓,也有可能因为罪恶而导致下辈
成为低
姓。
先说说佛教的“四姓平等”吧,所谓四姓平等,其实指的就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以及首陀罗其实是平等的。
无他,只有女
的婚姻,也就是通过家族中女
婚姻对象来间接提升家族整
的
姓属
。
“
回转世说”也就因此而诞生,成了天竺佛教、吠陀教、天竺教等诸多宗教共同的教义之一。
很多人或许还会认为可以通过立功什么的来实现,问题是那些没有任何政治权力,甚至没有经商权力的首陀罗拿什么来立功?
捋清楚了天竺
姓制度,后面所有的问题都变得好理解了
后来到了公元前273年,阿育王成了孔雀王朝的第三代国王以后,更是成了一个忠实的佛教徒,也被佛教封为了佛教护法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