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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哥结婚了,新郎不是我(2/2)

沈暮心里吃味,决定不见为净,转厨房。

沈朝平时的打扮得是大众不能接受的格,,任谁看都是一副妖艳贱货的样。如今纯素颜窝在被里倒也乖巧,安安分分的搂着沈暮的枕细细呼。沈暮忍不住坐到床边摸了摸沈朝的透着粉的脸颊,拂过颤动的长睫,在沈暮的上停留了好久,最后只拿来纸把沈朝脑门上的薄汗了。

很不安分,沈暮受其害,夜里总像是被八爪鱼狠狠缠住了似的,但沈朝就是不肯分房睡。

想和沈朝上床的喜

那就是答应了,沈朝得寸尺:“我还想喝上次你桃莫吉托。”

他没见过易向晚,只看过沈朝与易向晚的合照,照片里沈朝搂着易向晚的脖,两人脸挨在一起,看起来好不亲密。不得不承认确实长得好看,清冷那挂的,比很多女明星都要好看。

可沈朝虽然长得柔,却比沈暮还了半个。沈暮每每站在沈朝旁,总要后悔小时候把讨厌的睡前给沈朝喝。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易向晚,他的男朋友、未婚夫。

打沈暮生沈朝就喜亲沈暮,长大后也没变,不变的还有沈暮永远都不能习惯沈朝这表达情的方式。沈暮捂着被亲的地方呆坐了一会,起厨房。除了沈朝想吃的,沈暮还打算多一碗醒酒汤。趁着把红烧锅里炖的空当,沈暮探看了下客厅,沈朝盘坐在沙发上打游戏,接着好像是输了,皱着脸骂了一通队友后飞速变脸,笑得甜捧起手机接电话。

虽然同父同母,沈朝和沈暮却长得毫不相像。沈朝致漂亮,又喜留长发,总被认成女孩。沈暮剑眉星目,妥妥大众男神。

因为沈暮喜沈朝。

沈暮走到床边把横在地上的空调被盖回沈朝上,带着报复心理把沈朝捂得严严实实。就这样沈朝还不醒,没两分钟沈暮又把被掀起来对半折,沈朝得冒汗的脸。

在沈朝心里,易向晚哪哪都好。换正常兄弟都要为哥哥兴的吧?但沈暮不,反而企盼着他们快情破裂,老死不相往来才好。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上手碰沈朝的脸,没想到刚摸上去,沈朝就睁开醒了。里还带着汽,连打了三个哈欠才从刚醒的懵态中清醒。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挪动位置,在沈暮怀里找了个最舒服的位靠上去,划拉着手机撒:“暮暮,我想吃红烧。”

沈朝坐起来给沈暮一个超大的拥抱,在沈暮脸上“吧唧”一。留下一句“暮暮你最好了”,趿拉着人字拖游魂似的飘厕所。

沈暮比沈朝小七岁,大三预备役,正放暑假。沈朝在这个年纪,他们的母亲因病去世,自此两兄弟成为孤儿,抚养沈暮这个无妄之灾落到了沈朝上。本来也不富裕,为母亲治病还找亲戚朋友借了钱,沈朝明明可以把沈暮孤儿院里,但他还是选择一边还债一边把沈暮拉扯大。

沈朝的发漂染过太多次,发质都变得躁了,乍一看像团金蒲公英,沈暮用手梳理他散落在自己弯的金发丝,提条件:“那你先起床。”

富二代、着名珠宝设计师、贼有钱、温柔懂浪漫,这些令人目眩的衔都是他哥给沈暮描述的。

沈朝晚上也会这么抱着男朋友睡觉吗?他男朋友也能受得了么?

沈暮把沈朝的发编成一条麻辫,用粉的橡圈盘在后脑,从鼻腔里哼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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